《关于提高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服务效率的通知》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4-04-22 14:31:54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水利厅、林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提高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服务效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了解《通知》有关情况,针对社会各界关注的相关问题,记者专访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
一、请问《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挥有效投资关键作用,强化土地、规划、环评等保障,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李克强总理指出,要坚持以“放管服”改革破发展难题、优营商环境,用“放管服”改革办法提升宏观政策效能,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8月29日,国务院召开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同日,自治区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办事时限、提高服务质量。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抓好当前和今后几个月经济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新政办发〔2022〕53号),要求充分发挥有效投资关键作用,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效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研究制定了《通知》,要求各审批部门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快速办结,进一步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效率,切实解决投资项目审批难、审批慢问题,为加快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加温、提速,有利于更快推动项目落地实施,更好激发投资活力和动力,有助于蓄积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二、《通知》的核心要求和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通知》厘清了投资项目报批和报建环节各审批事项的关联关系,提出了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办事时限、提高服务质量的相关措施,并制作了简明清晰、便捷可行的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为项目单位和各级审批部门提供了指引,使项目前期工作更加有序、更加高效。
《通知》主要包括优化审批流程、优化审批政策、优化审批服务等三个“优化”10条具体举措。优化审批流程方面,提出了实行最大程度函告审核、最快速度并联审批、最优限度容缺受理。优化审批政策方面,提出了用好用地保障政策、占林占草政策、水土保持政策和用能保障政策。优化审批服务方面,提出了明确项目审批范围、优化组件报批方式、做好审批服务保障。
三、请介绍一下优化审批流程方面具体有哪些措施?
答:简单讲,就是要实现三个“最”。
一是最大程度函告审核,重点解决“迟一点”的问题。主要目的是把“硬性”前置转化为“柔性”前置,缩短“迟一点”的时限。项目单位在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时,可申请投资主管部门函告以审批(核准、备案)批复文件为前置的报建审批部门,实行同步接收审核,做到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办结之时,现报建审批事项即可快速办理完成。其他报建审批事项涉及前置关联的,同样可依申请实行函告审核。
例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批复作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地审批、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等报建审批事项的前置要件,项目单位可在发展改革部门正式受理后,申请发展改革部门提前函告林草、水利等部门同步受理上述审批事项,项目一经核准批复,使用林地草地、洪水影响评价等报建审批事项即可快速办理完成。
再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林地审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等的前置要件,项目单位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正式受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的同时,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具体承办处(科)室提前函告上述其他具体承办处(科)同步受理,实现审批无缝衔接。
二是最快速度并联审批,重点解决“慢一点”的问题。对于没有法定前置的审批事项,全部实行并联审批,同步推进,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自行增加条件、增设门槛。对于有法定前置的审批事项,相关审批部门收到前置手续审批部门的函告后,同步开展该审批事项的评估论证工作,前置手续批复报送后即可快速完成办理。
例如,某光伏发电项目,在开工建设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洪水影响评价审批、使用林地草地审批、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审核、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等审批事项全部实行并联办理。
三是最优限度容缺受理,重点解决“缺一点”的问题。主要是让暂时缺少的要件在承诺中缩短时间差,针对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项目,项目单位可提供限期补齐相关审批前置要件的书面承诺,补正时限不超过50个工作日,审批部门在项目单位承诺基础上,可先行接收审批申报材料,并按程序开展有关评估工作,待项目单位在承诺时间内将材料补齐补正后,审批部门抓紧正式受理并作批复。
四、请问在优化审批政策方面是如何考虑的?
答:简单讲,就是明确四个“用好”。
一是用好用地保障政策。利用自然资源“一张图”系统,做到“一勘到底”,一个项目只开展一次土地勘界。对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全额保障。支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先行用地。
二是用好占林占草政策。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公路、铁路、油气管线、水利水电等建设项目,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建设项目的控制性单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可以申请先行使用林地草地。因疫情防控、抢险救灾等急需使用林地草地的建设项目,可根据需要先行使用。
三是用好水土保持政策。中小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风力发电等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权限下放至地(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项目和已完成区域评估的项目,水土保持手续实行承诺制管理。征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不足1千立方米的项目不再办理水土保持审批手续。
四是用好用能保障政策。原料用能项目,核算能耗强度时消费量从能源消费总量中扣除。新上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强度,低于所在地(州、市)和所属行业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均值的,原则上保障全部用能需求。对因燃料煤使用受限的区域和项目,可采取CCUS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和重点污染物排放等量替换的方式解决。
五、请问在审批服务方面有哪些创新?
答:简单讲,就是强化三个“保障”。
一是明确项目审批范围。任何部门不得增设法定范围外的审批事项。对不涉及移民安置、征地拆迁和对群众生产生活影响较小等项目不再办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探索实行区域评估,对已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片区,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区域性评估事项可统一进行,区域内的项目均可使用评估结论,不再单独评估。
二是优化组件报批方式。对于公路、铁路等重大线性工程,用地用林用草等报批手续不能一次性完成的,可根据分期或者分段实施安排,依法依规分期分段申请办理使用手续。
三是做好审批服务保障。用好自治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审批部门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审批事项实行即报即收、即收即核、即核即审、即审即批。设立政策咨询服务专线,强化政解读。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建立本区域和本系统审批服务机制,明确审批事项具体责任人和联系方式,主动公开、上下联动,为项目审批提供便利。